海东商标注册时如何减少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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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商标注册时如何减少盲目性?

作者:海东美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6 08:51:22

商标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海东商标注册的一个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我们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下面跟随公司来了解关于商标查询怎么知道商标是否被注册吧同时商标申请前的查询也是良心商标代理公司和黑心代理的一个重要区别。

有良心的商标代理公司会站在客户的角度,实实在在地告知客户该名字的注册成功率,如成功率太低,会不建议客户注册;但黑心代理则是巴不得客户注册失败,这样后期就可以收取几倍于市场价的驳回复审费用。驳回复审费用那可比注册费用高得多了。黑心代理通常作法是免代理费成本注册或极低价注册,不给客户进行商标前期查询或随便敷衍一下,即使明知注册成功率低也建议客户注册。

已注册商标查询,主要是指商标注册在提交申请前,对自己要注册的商标与已注册商标进行一个商标检索,查询一下自己要注册的商标是否在已注册的商标数据库里存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况。这个查询结果的判断取决于商标代理人的专业技能和查询经验。但是在查询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的一点是,已注册商标的查询存在一个盲查期,也就是在商标提交注册申请到商标发布公告的期间,这个申请商标是无法查到任何信息的,所以在商标申请后的4-6个月期间可以再进行一次已注册商标查询,保证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商标查询可以自己查,也可以找代理机构查。我们公司建议找商标代理机构查,因为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查询更全面,查询结果的准确性也会更高一些。同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会有专业的顾问对查询的结果进行分析,如果查询结果存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专业顾问会提供注册商标修改意见,保证商标得以成功注册。所以专业代理机构对已注册商标查询,其效果更好些。

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我们自己申请商标,可能需要很长时间的处理,而且相关材料很多,所以很多人会选择转让他人的商标。接下来,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思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权?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设定程序和条件,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商标不同时转让的,商标局应当通知注册人限期改正。注册人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注册商标转让核准后,应当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商标转让应遵循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任何一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因其他原因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将注册商标作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幌子。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否则,许可人有权中止商标权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商标注册地内,不得将其转让的商标用于与受让人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但与受让人订立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的除外。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对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商标转让人提起诉讼。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专用商标使用许可的,许可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非专用商标使用许可,许可人不仅有权使用自己的商标,还可以向任何第三方颁发相同的非专用商标使用许可。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除商标权人即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明确授权外,不得允许其他第三人自行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调解或者仲裁解决。如果上述方法均无效,则应通过诉讼最终解决争议。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转让商标时;

(2)以商标权作为投资时;

(3)企业变卖或分家时;

(4)企业合资时;

(5)企业破产审计时;

(6)其他依法需要计算商标价值时。

领取商标看似简单,实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下面具体了解领取商标需要哪些问题:

一、请求人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请求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许加盖请求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布告期;

2、请求人单入处具的介绍信;

3、收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请求人称号已改变的,须提交挂号机关出具的称号改变证明;

5、商标已处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二、请求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布告期;

2、请求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托付别人代为收取的,须提交请求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托付书以及收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商标已处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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